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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伍保留学籍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高校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县级征兵办应当认真查验入伍高校新生及受委托人有关证件,核实身份。
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应当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并连同入伍通知书等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对之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县级征兵办应当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高校招生部门或自行办理。
一、办理时间
当年10月1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办理手续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须先由县级征兵办盖章并粘贴照片)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新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一页)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邮寄地址
地址邮编: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育才路1号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行政办公楼113室,招生办公室收,572022
联系电话:0898-88651897,88651896,88659861
四、注意事项
1.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办理仅适用于当年普招新生;
2.请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勿用其他快递)寄送,并致电我校确认是否收到材料,如因材料未收到导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附件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