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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招生办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附属中学党委,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支部:
根据国家相关招生录取政策,保障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校2017年第11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曹 瑜
副组长:罗 杰、杨兹举
成 员:学校办公室、监察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就业创业与校友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国有资产与设备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宣传统战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附件:热带海洋学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中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受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十、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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